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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情况行车工要鸣铃警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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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般大型行车、龙门吊都是采用驾驶室的操作方式,而且作业区域比较大,为了避免发生意外,很多时候都需要通过鸣铃发出警告,避免工作区域有工作人员逗留。那么行车工在遇到哪些情况时要鸣铃警告呢?

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,在操作人员遇以下六种情况必须鸣铃发出信号:

  1、开动大小车时;

  2、提升或下落重物时;

  3、吊物接近人体,设备或安全通道时;

  4、光线不好、看不清或从视线死角通过时;

  5、停车时;

  6、接近邻车特别是电磁吊时。

  除了以上几种情况,行车工应该根据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。

  指挥人员与司机之间的配合:

  1、指挥人员发出“预备”信号时,要目视司机,司机接到信号在开始工作前。

  2、指挥人员在发出“要主钩”、“要副钩”、“微动范围”手势或旗语时,要目视司机,同时可发出“预备”音响信号,司机接到信号后,要准确操作。

  3、指挥人员在发出“工作结束”的手势或旗语时,要目视司机,同时可发出“停止”音响信号,司机接到信号后,应回答“明白”信号方可离开岗位。

  4、指挥人员对行车要求微微移动时,可根据需要,重复给出信号。司机应按信号要求,缓慢平稳操纵设备。除此之外,如无特殊需求(如船用起重机专用手势信号),其它指挥信号,指挥人员都应一次性给出。司机在接到下一信号前,必须按原指挥信号要求操纵设备。

  行车工应该熟悉工作中的危险因素,在工作过程中,规避这些风险。熟练掌握操作规程,如果指挥人员信号不明或违规指挥,有权不服从。

2020-07-08 06:07:09 457 次